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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51个贫困村先期开展旅游扶贫试点

2015-10-29 19:11:00 来源:

初夏时节,海晏县兰花湖旅游公路旁一处名叫“兰花湖旅游驿站”的旅游扶贫试点加快施工步伐,确保能在旅游旺季到来时发挥作用。“考虑到旅游旺季时很多自驾游、骑行爱好者前往青海湖经过这里,在青海省扶贫开发局的支持下,今年年初开始筹建该项目,项目竣工后以住宿、餐饮为主要功能吸纳游客。”据当地扶贫局负责人介绍。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等7部委《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扶贫局加强与青海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启动青海省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进一步核实认定旅游扶贫重点村,确认先期试点村名单。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省扶贫局联合省旅游局对国家下达的243个重点村,在总数不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旅游资源分布及各景点开发效益,从“是否为贫困村、是否具备开展乡村旅游的条件”两方面进行了核实调整。并从梳理认定的24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中,按照先期试点村数为20%的要求,筛选出51个条件成熟的贫困村开展先期试点工作。

启动《青海省乡村旅游富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对全省243个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或制约因素,及项目村建设规模、资金来源、扶贫效益等内容进行整理。 同时,为确保旅游扶贫先期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把关各试点村建设方案,对51个旅游扶贫试点村的建设方案进行了会审。

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省扶贫局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16 亿元,专项支持 51 个贫困村的旅游扶贫先期试点。目前,试点资金已安排下达,各地已经启动项目建设。 省旅游局安排专项配套资金 1200 万,重点用于支持试点村标示标牌制作及宣传、培训工作。


此外,我省还出台《关于开展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旅游扶贫试点工作规范性文件、建立旅游扶贫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从政策、制度层面规范我省旅游扶贫试点工作,推进全省旅游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