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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督查处分片进行互助资金调研

2015-10-30 17:45:00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互助资金规范管理,检查督导各市县落实冀扶办发[2010]32号文件精神,8月16日至25日,省扶贫办督查处李卫忠、李占英、杨黎明、涂磊四人分片到八个市进行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检查调研,与各市扶贫办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主管领导、科长一起,抽查了17个重点县(参照县)45个试点村。

为促进全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创先争优,省扶贫办督查处确定利用下半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规范运行活动,此次检查调研,是“活动”的一个步骤。

调研中采取听汇报、看档案、查账目、访农户、问问题、找原因、定措施等办法,对各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在各市调研期间,召集该市各重点县(参照县)扶贫办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主管人员召开了座谈会。通过检查调研,了解了各市县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规范运行活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的落实情况,掌握了来自试点村、贫困户的第一手资料,发现了典型,分析了问题,就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结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2009年9月17日印发的103号文件进行了现场培训,结合省内外有关工作的经验做法,对试点村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对此次集中规范活动的开展,各市扶贫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了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对各县“逐村筛查、梳理问题”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对试点村互助社注册等问题研究了措施。各重点县以活动为契机,有力地推动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规范化运行,统一了互助资金运行的基本票据、证卡、报表等,加强了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组建了社员联保小组,对资金投向进行了审查把关。阳原县严格实行试点村互助社规范运行“三部曲”,景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协调解决试点村互助社在金融机构开户事宜。

在调研期间,针对各县存在的工作进度不同步、运行模式不统一等问题和新试点村启动工作,调研人员对县扶贫办主管人员、试点村干部和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强调要突出一个重点──扶贫,把握一个关键──互助,瞄准一个方向──合作;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三大机制”: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运用好村民之间“熟人社会”的约束机制;将社员借、还款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建立起互助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监督机制;灵活采用“五户联保、小额短期、整借零还”的运行机制。调研期间,还就如何调动各县、各村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积极性,理顺互助资金项目安排与实施的体制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此次调研活动为下一步举办全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培训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