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

2015-10-30 17:45:00 来源:新华社

国务院扶贫办等联合发出

《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

2005年08月13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徐京跃)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单位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整村推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在2010年之前,“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全国14.8万多个贫困村扶贫规划的实施,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夯实贫困村协调文明发展的基础,建立和完善贫困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纳入本部门和本行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步骤和责任。并提出有关具体要求:

——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加强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将“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惠及到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贫困地区积极倡导生态文明村建设。

——教育部门要加大“两基”攻坚力度,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满足重点县和贫困村“普九”需要。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实施“两免一补”。

——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创新科技扶贫机制和手段,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十一五”期间,在重点县和贫困村深入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

——交通部门在“十一五”期间要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乡村道路建设,优先将“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列入建设范围。

——水利部门要支持贫困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优先把项目安排到贫困村。

——农业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纳入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规划和退牧还草项目规划。

——卫生部门要做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

——广播影视部门继续推进农村广播影视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电影“2131工程”。

——林业部门在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尤其是贫困村作为建设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