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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旅游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01-21 09:59:00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深入贯彻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4]2344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五位一体”行动计划要求,充分发挥旅游在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以燕山、太行山、坝上、黑龙港流域和环首都地区贫困县为主体,坚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社会参与、形成合力、重点推进、分批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挥旅游扶贫效率高、成本低、带动性强、覆盖面宽、持续性强、返贫率低的特点,将扶贫攻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山区综合开发相结合,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旅游,推动贫困地区增加农民就业、提高收入水平、提振自强意识、增强内生动力,使旅游业成为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产业。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每年规划启动100个贫困村开展旅游扶贫。到2020年,扶持62个县,约500个贫困村、8.6万贫困户、30万贫困人口,通过直接参与旅游经营、提供接待服务、出售土特产品、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等途径脱贫致富。

三、扶贫措施

(一)实施景区带动扶贫计划

一是重点实施山区依托景区,开展景村共建扶贫工程。以70家3A级以上景区为重点,开展体制创新,完善景区配套设施,提高景区建设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把周边贫困村纳入旅游景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营销,提升景区对周边贫困村的带动力。2016年重点推进野三坡、白石山、嶂石岩、清西陵、山海关等景区建立“管委会+公司”旅游开发模式,推动景区综合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带动36个县的350个贫困村、5.9万贫困户、20.6万贫困人口脱贫。二是在扶贫村重点开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业态创新。以98家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社区、国家农业公园、休闲农场、休闲牧场、乡村营地、乡村公园、艺术村、文化创意农园、洋家乐、研学旅游基地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策划旅游精品线路,重点加强面向京津市场的营销推介,打造京津休闲度假第二居所。到2020年,带动30个县的150个贫困村、2.7万贫困户、9.4万贫困人口脱贫。三是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建设一批旅游创客基地,支持和组织引导旅游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到2020年,全省打造500个旅游专业村,10000个旅游专业户。(牵头部门: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省农业厅)

(二)实施旅游扶贫示范带动工程

一是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旅游扶贫示范区。推进旅游扶贫集中连片开发,在旅游扶贫片区着重开展“九个配套”工程建设:建设一条乡村旅游公路,一条景观绿道,一个露营地,一批旅游厕所,一批小微停车场,一批特色购物点,一批旅游标志牌,一套环卫设施,一个游客服务中心,全方位支持构建乡村特色旅游目的地。二是重点打造一批旅游扶贫示范村。优先支持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旅游资源好、临近景区或园区、有鲜明特色、有发展基础的贫困村,按照“四有、四通、四洁、四化、四所、四讲”标准,开展村庄道路、饮水、用电、村容村貌、民居、厨房、餐厅、客房、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提升。注意引导贫困村按照现代旅游消费特点发展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旅游业态,做到“一村一特色”。三是重点推出一批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线路,将示范区、示范点、休闲农业点纳入全省旅游精品线路的节点重点推介,鼓励旅行社开展高端定制旅游产品和服务。到2020年,培育创建1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区、200个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牵头部门: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省农业厅)

(三)实施旅游电商品牌培育工程

将“旅游+互联网”理念全面融入旅游扶贫开发建设,支持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旅游扶贫宣传营销。一是推出一批旅游商品及品牌。扶持贫困村发展家庭手工业、家庭服务业,支持旅游扶贫企业及农业市场主体创建和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加快培养、包装、推出一批本土旅游商品品牌,扩大河北农产品品牌效应,提升品牌和商业价值,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建设智慧旅游扶贫电商村。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发挥省内“农交汇”、“八方联采”、“云供销”等大型涉农电商平台优势,优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扶贫村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一村一店”、旅游淘宝村、“千县万村+特色馆”立体扶贫、互联网+金融+扶贫、互联网+旅游+扶贫、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乡村旅游创客培训等项目,依托村民中心、超市等营业场所建设电商服务站点,鼓励各大电商平台开展旅游电商扶贫行动,对旅游扶贫示范村进行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等。到2017年,建设100个旅游扶贫电商村,打造200个旅游商品品牌,培育包装3000种旅游商品。(牵头部门: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供销社)

(四)实施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多方筹资,集中精力解决好旅游贫困村的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景区连接线、县乡旅游道路、旅游风景道与绿道的建设、衔接与升级,加快乡村旅游点内部道路系统及道路景观化建设,配套道路沿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功能完备的乡村旅游交通网络。二是将旅游扶贫示范村的旅游道路、停车场、厨厕改造、垃圾污水处理等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集中打包,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各部门的投资规划。三是积极采用PPP模式、众筹等市场化方式推进旅游扶贫相关基础建设。四是充分利用好扶贫信贷资金,重点用于农家乐、家庭旅馆、土特产超市、休闲农业园等扶贫项目建设。抓住实施“厕所革命”的机遇,抓紧推进旅游扶贫村厨厕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旅游扶贫村垃圾污水整治专项行动。五是积极扶持乡村旅游巴士发展,优先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与乡村旅游扶贫村的有效连接。到2020年,实现500个旅游扶贫村道路通畅、交通便利。(牵头部门: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扶贫办、省美丽乡村办、省农业厅)

(五)实施百企千人帮扶百村千户行动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旅游规划公益扶贫行动,建立旅游扶贫智库,动员有资质的旅游规划机构免费为旅游扶贫示范村编制旅游规划、指导旅游扶贫开发。二是搭建“村企共建”平台,指导和扶持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基地带动、订单合同收购等方式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鼓励各类企业支持旅游扶贫村规划、开发、信息化建设与宣传营销。三是开展扶贫志愿行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深入贫困县区的景区、农业园区、旅游扶贫村等创业。到2020年,实现乡村旅游扶贫志愿者、规划专家、旅游创客等达到1000人次,帮扶贫困户2000户。(牵头部门:省人社厅、省旅游局)

(六)强化旅游扶贫政策与投融资支持

一是强化旅游扶贫政策支持。积极推进改革和创新,在旅游扶贫村推进承包经营权流转,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等相关权益,提高贫困农民财产收益比重。实施更加灵活的用地、贷款、投资政策。支持村集体兴办旅游公司,支持农民带头人发展农家乐、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经营实体。支持和鼓励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专业化旅游企业参与贫困地区旅游开发,给予优惠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打造核心旅游产品,提升品牌价值。省市县扶贫旅游部门要组织谋划贫困村旅游项目推介招商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开发。企业用工时,要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旅游扶贫。由省统筹规划,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中,每年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扶贫片区、村庄旅游扶贫示范村,分批推进开展乡村旅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级共建、以县为主、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各类资金、资源、要素集中投入到贫困村、贫困户,统筹精准利用于优化乡村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从2016年起,省旅游局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到2020年共计投入1亿元,用于推进贫困村完善“住、食、购、娱”四大旅游要素,重点支持乡村旅游项目与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或改造提升。各扶贫工作重点县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对列入规划且符合条件的旅游扶贫项目,整合统筹相关项目资金予以支持。三是探索建立乡村旅游投融资平台、担保贷款融资平台、保险平台。结合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做好“银企对接、银旅对接”,优先在旅游扶贫示范村进行评级授信,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的贷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的贴息,按照《河北省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5〕12号)执行。对到贫困地区开发旅游资源的企业,有关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参与发展、实现增收的情况,为其提供成本更低、时限更长的扶贫再贷款支持。(牵头部门:省旅游局、省扶贫办、省工商局、省金融办、省农业厅)

(七)开展旅游扶贫专业培训

把加大人才培训作为落实精准扶贫、到村到户要求的重要抓手,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扶贫工作思路,组织实施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分级分类加强对旅游扶贫村村官、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培训。到2020年,要对旅游扶贫示范村骨干带头人分批培训一次,所有旅游从业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全面增强旅游扶贫持续发展后劲。(牵头部门:省扶贫办、省人社厅、省旅游局、省妇联)

四、组织安排

(一)加强领导

将旅游扶贫工作有机融入党委政府扶贫攻坚大局,构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多元主体的乡村旅游扶贫体系,统筹解决旅游扶贫工作中的规划对接、用地保障、行政审批和资金整合使用等问题。各市、县要把贫困村旅游扶贫开发列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旅游部门和扶贫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相互配合,把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规划

各市、县旅游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规划设计及建设实施方案,完成贫困村旅游扶贫开发项目储备。乡村旅游扶贫项目设计要专门针对贫困农户推出一批适合其参与经营的小项目。省旅游局组织动员有资质的旅游规划机构,开展旅游规划公益活动,对贫困村发展旅游产业和开展旅游扶贫合作给予规划指导和项目设计。

(三)督导考核

在确定全省旅游扶贫观测点,及时开展旅游扶贫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工作基础上,建立旅游扶贫开发督导考核机制,省旅游局、省扶贫办对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

(四)宣传推广

各级旅游部门要发挥引导市场的职能作用,开展好旅游扶贫宣传推广活动,设计推出旅游新概念、新亮点,策划开展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引爆旅游消费。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推广旅游开发作为工作亮点,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多种手段,结合各地形象介绍旅游扶贫村情况,宣传旅游扶贫成果,推动方方面面参与旅游扶贫,共同分享旅游扶贫果实。

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