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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各个学段全覆盖:我省去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5.5万人

2018-05-04 10:43:00 来源:

“我省去年共安排各类资助资金58.2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5.5万人,比2016年资助金额增加15.9%,资助人数增加14.9%。”5月3日,我省召开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厅长杨勇表示,我省今年将继续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各个学段全覆盖

目前,我省已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学段的资助体系。

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保教费减免政策,按每生每年500-1000元标准和10%左右的资助比例,减免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以及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和部分餐费。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为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比例占在校学生的20%。

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元。

高等教育阶段,我省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面为普通高校在校生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并严格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

我省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

新录取经济困难大学生可走“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我省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相关学生还可在当地毕业高中申请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用于高校困难新生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此外,我省还实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助学贷款本金实行补偿或代偿。

省教育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纳入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全面推行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专用卡,按照“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的原则,规范发放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遏制挪用、截留、滞留助学金现象。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治理重点,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胆敢向学生资助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快办、绝不手软,全力确保各项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河北日报记者 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