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建议字〔2018〕23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75号建议的答复
谷雪芬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扶贫脱贫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全局性大事来抓,先后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承德市现有规模农业龙头企业87家,带动35012户97925名贫困群众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年增加收入超过1.2万元。
一、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落实省《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承德地区有条件的贫困县申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大承德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用好1万亩扶贫专项用地指标,支持承德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二、加大财政资金、金融信贷支持。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财政资金入股方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项目,优先入股扶贫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对符合中小型企业标准的扶贫龙头企业,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范围优先予以支持。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实行差别化贷款贴息政策,引导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扶贫龙头企业可申请产业发展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并根据带动贫困户规模,享受差别化贴息政策,带动越多,贴息越多。各扶贫再贷款承贷银行,优先向扶贫龙头企业投放扶贫再贷款,并提供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扶贫龙头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费可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积极利用“金融扶贫板”为扶贫龙头企业开展金融创新、企业培训、转板上市等服务,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
三、加大人才技术渠道支持。大力组织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产业扶贫专家服务团,实现贫困县和扶贫产业科技专家全覆盖。支持承德地区加强与中国农大、河北农大等高校的合作,扩大平泉食用菌等品牌特色农业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承德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村电商资源对接,借助“9.26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平台,搭建对接桥梁,促进贫困群众农产品生产流通。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