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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答复

2019-01-18 13:09:00 来源: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提案字〔2018〕31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答复

张京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设计填报扶贫领域数据报表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扶贫脱贫工作的热心关注和热情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省扶贫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扶贫信息采集管理。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我省2014年开展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对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全部纳入国家建档立卡系统,并对贫困户致贫原因、收入情况、生产生活等基本扶贫信息进行了数据采集。以后每年年底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实现了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目前,国家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已经涵盖贫困户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工作所需基本数据,且数据经过基层“两公示、一公告、一比对”和驻村工作队核实等规定程序。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部门实际需求,向省扶贫办提出需共享的扶贫数据。

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中对减轻工作负担作了明确要求:改进脱贫攻坚调研方式,“解剖麻雀”,不提前踩点,不培训农户,不弄虚作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表态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扶贫措施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堆盆景做表面文章;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减少会议文件和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统筹整合考核检查,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扶贫专项考核,严禁层层多头组织脱贫攻坚检查考评。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的考核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市级及以下未经省批准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下一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集中力量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力量,严禁层层多头组织检查考评,下大力解决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今年取得明显进展。

三是加强行业扶贫数据共享比对。依托省扶贫办建设的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立省直行业扶贫部门数据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提高贫困户的识别精准度,提升脱贫攻坚实效。目前已经实现公安、住建、人社等9个省直部门的扶贫数据共享比对。在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共享的扶贫数据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涉及行业部门扶贫业务的数据共享,真实反映行业部门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扶贫对象的受益情况;二是涉及精准识别的行业部门的数据共享,利用行业部门数据进一步甄别贫困户,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