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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9-01-21 17:19:00 来源: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冀扶办发〔201833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80号)精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脱贫攻坚工作社会和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脱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时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政务公开推进职能转变,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在2018年国家扶贫成效考核中进入“好”或“较好”行列。

  二、重点内容

  (一)扶贫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扶贫和脱贫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后,按照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期刊转发。及时公开发布有关扶贫脱贫政策文件。对行业部门出台的扶贫脱贫政策文件,尤其是医疗保障救助、教育扶贫、农村危房改造、低保兜底等含金量高、贫困群众受益大的政策,做好协调公开工作。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推行重要扶贫脱贫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拟出台的重要扶贫脱贫政策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同步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方案,政策性文件连同政策解读材料一同报批,解读材料一般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法规处牵头,宣传处、有关处配合)

  (二)扶贫措施。围绕组织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公开2018年度各市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按照谁牵头、谁公开,谁主管、谁协调的原则,推动实施产业就业科技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空心村”治理与农村危房改造、社保兜底和“三保障”扶贫,深度贫困攻坚,深化大扶贫格局,规范提升基础工作,加强问题整改,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脱贫攻坚督导考核等举措,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减贫任务。(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三)扶贫资金项目。督导市县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管理及成效情况公开公示工作,督导贫困县公开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协调市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情况公开力度,做好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金融扶贫、旅游扶贫、雨露计划、彩票公益金等项目及其资金安排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规划资金处、移民扶贫处、融资扶贫处、信息中心)

  (四)扶贫成效。组织开展市、县及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建立完善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公布贫困退出、扶贫成效、检查验收结果及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奖惩等有关情况。督促指导县、乡两级政府和贫困村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规划资金处、政策法规处、统计评估处)

  (五)机构建设。及时公开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资产占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选人用人、评选先进、招投标、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方面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期主动公开。(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主要措施

  (一)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一步优化扶贫办门户网站结构,充实内容,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提高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传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强化主动公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实施的有关工作情况,除涉密和特殊情况外,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重大事件或政策,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各处、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政策文件公开的主体责任,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政策法规处按程序做好审查把关,报办领导审批。进一步办好《河北扶贫》,充分发挥其在扶贫宣传、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

  (二)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加强与媒体联系,通过主动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有关专家学者作用,完善政策解读内容、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宣传处牵头负责)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涉贫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及时做好答复、解释和回应工作。用好涉贫舆情收集平台和应对机制,及时掌握研究各方关切,完善舆情预警机制,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和市县及时处置。对涉及扶贫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于社会影响大,敏感程度高的重大涉贫事件,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信息发布,及时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引导舆论。(宣传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四)有效指导全省扶贫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扶贫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督促指导市县建立落实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细化公告公示内容,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总结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上下协调、积极配合、合力推进的运行机制。(机关各处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扶贫开发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全办政务公开工作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若定同志分管,综合处督导协调,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负其责。处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本单位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二)搞好教育培训。加强扶贫干部政策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机关党委(人事处))

  (三)加强考核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办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少于4%,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综合处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提高全办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综合处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