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2020-01-01 18:25:00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建议字〔2019〕15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康爱国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扶贫脱贫工作的热心关注和热情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力度确保如期脱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康保县是我省10个深度贫困县之一,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大对康保县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双基提升、教育扶贫等重点工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推动各项扶贫支持政策落地生根,全力支持康保县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

(一)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为落实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存量、新增资金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要求,2018年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7亿元,较2017年增长237.8%。其中,中央资金6.5亿元,增长9.8%;省级资金21.2亿元,是2017年的10.7倍。截至目前,2019年已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9亿元,省级资金16.6亿元。

(二)倾斜安排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严格落实中央涉农资金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省级涉农资金不低于资金总量10%的要求,2018年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省以上整合使用涉农资金56.7亿元,较2017年增长66.6%,其中,中央涉农资金30.9亿元,增长8.6%,高于资金总规模全省平均增幅13.3个百分点;省级涉农资金25.8亿元,是2017年的4.6倍,占下达总数的11%。2019年,已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省以上整合使用涉农资金34.8亿元,其中,中央涉农资金15亿元,省级涉农资金19.8亿元。

(三)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始终把深度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保障重点,按照国家要求,统筹2018年政府债券资金,结合各县政府债务风险水平,优先安排,及时下达,积极稳妥做好融资方式调整规范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平稳过渡。2018年,安排10个深度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政府债券资金41.2亿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券资金34.1亿元,专项政府债券资金7.1亿元。同时,将省易地扶贫搬迁公司项目资本金结余9.2亿元,全部安排补助10个深度贫困县。2019年,已安排10个深度贫困县政府债券规模48.2亿元,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需求。

(四)大力支持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支持道路交通建设。按照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省级资金建设补助标准较非贫困县现行补助标准提高50%的要求,2018年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农村公路补助资金8.4亿元,增长83.6%。2019年,已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农村公路补助资金8.3亿元。二是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按照新建住房户均补助2.8万元、修缮住房户均补助1万元的标准(较全省平均水平提高40%),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危房改造资金4.1亿元,对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全额保障。2019年,根据10个深度贫困县危房改造任务,已下达危房改造资金0.9亿元。三是支持“双基提升”工程建设。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测算工程资金需求,梳理资金来源,在充分用好原有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足额筹措落实缺口资金,制定了分年度安排计划。2018年,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双基提升”各项工程资金9.2亿元。四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2018年下达10个深度贫困县社会救助资金16.2亿元,增长33%,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部分予以全额资助。下达“全面改薄”资金1.4亿元,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快易地搬迁安置。一是完成“十三五”剩余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的搬迁安置,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康保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安置任务,使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同步实施“两区同建”,使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搬迁户实现稳定就业,多渠道增加收入。三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使搬迁群众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讯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区管理。四是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尽早实现土地整理收益变现,为后续还款奠定坚实基础。

三、大力实施光伏扶贫。一是做好工程后期管理。按照《河北省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验收指南》,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二是组织谋划第二批村级电站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十三五”第二批村级电站申报工作,对康保县谋划上报的4个村级电站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待国家批复后实施。

四、深入推进“双基”提升工程。2019年康保县“双基”提升工程计划完成171个项目,总投资12.58亿元。一是新建道路项目29个,预计投入资金6005万元。二是新建厕所项目12个,预计投入资金133万元。三是教育文化项目6个,预计投入资金26万元。四是贫困村村容村貌改造项目110个,预计投入资金5208万元。五是2019年争取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中央投资计划,重点支持康保等深度贫困县,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预计投入资金1216万元。六是推进洁净型煤使用和风电供暖。进一步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足额解决补贴资金缺口,继续推进康保等深度贫困县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充分挖掘“绿色电力”资源优势,降低绿色电力成本,提高本地消纳水平,进一步扩大电供暖面积。

五、扎实开展教育扶贫。一是政策上倾斜支持。在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山区教育扶贫工程、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扩大范围或启动实施时,优先将10个深度贫困县等集中连片特困县纳入支持范围。在特岗教师招聘和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名额上大力倾斜。二是资金上倾斜支持。从2017年开始,省级每年统筹1.1亿元单独支持深度贫困县。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比例,贫困县达到30%,比非贫困县高7个百分点,从资金上保障了贫困县应助尽助。三是提高办学水平上倾斜支持。2018年省级投入100万元委托北师大举办高级研修班培训深度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长100人,组建“老校长下乡”团队21支深入深度贫困县开展支教,提升深度贫困地区教育管理水平。四是学校建设上倾斜支持。全面改薄工程对贫困县倾斜30%,2017年将2017年、2018年两年资金,共计2.2亿元一并下达,全力支持10个深度贫困县当年实现校舍建设开工率、设备采购率“双一百”目标。加强深度贫困县农村幼儿园建设,2018年新建55所公办幼儿园。五是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免住宿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省级财政对深度贫困县给予资金10%倾斜支持。另外,集中连片特困县(含10个深度贫困县)农村学生全部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六、实施退耕还要工程。康保县从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10.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57.9万亩,匹配荒山造林52.4万亩,工程涉及15个乡镇,324个行政村,51069个退耕农户。截止2018年底,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累计兑现补助资金107714.86万元。2008年-2015年实施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林业特色基地建设、林下种养、抚育经营、技能培训等项目累计投入10131.2万元。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全县营造了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增强了防风固沙效果和水源涵养能力,水土流失有效遏制,土壤侵蚀量明显减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要求,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地类范围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非基本农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河流一级水功能保护区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地类条件要求,如果有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意愿,省将优先安排退耕还林工程任务。

七、精心组织康保县“五包一”帮扶工作。2016年4月起,组织44家三级医院对91家县级医院(62个贫困县、雄安3县)持续开展对口帮扶。2018年5月起,开展二级医院以上医师挂职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的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加快提升贫困县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2018年10月起,针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救治,率先在1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医学专家志愿服务健康扶贫工程行动,进一步加强对10个深度贫困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力度。推进远程医疗,通过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示教、远程培训等形式,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对标对表脱贫出列和国家考核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帮助康保县科学制定年度脱贫攻坚计划,精准安排使用各类扶贫资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扎实开展扶贫脱贫工作。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好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包联责任,形成帮扶康保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八、提高贫困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养老保险全覆盖。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优先指导贫困县编制完成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范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设置。积极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加强县医院基本设备配备、设施改造和完善,保障县医院的正常运转,确保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完成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500人以下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设村卫生室。二是开展基层人才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招生计划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和乡村医生轮训。根据贫困地区需求,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含中医)。全面对乡村医生开展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就医需求。三是确保实现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2009年新农保制度实施以来,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提高,经过各级政府几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由制度实施时的每人每月55月提高到每人每月108元。为推动贫困人员参保工作,省下发的村级代办员补助资金时,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对10个深度贫困县3年每县共多补助20万元。2018年1月,联合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3号),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减轻参保缴费负担。对已达到60周岁及以上未享受待遇贫困人员,全部纳入享受待遇范围。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同一个自然年度内,有过贫困人员身份经历的参保人,均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规定“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