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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2020-01-01 18:24:00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建议字〔2019〕25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刘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贫困人口搬迁后续帮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您提出的帮建“生产链”“生活链”“文化交流链”的建议很有见地,省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省委、省政府已明确由省发改委牵头负责,搬迁后续产业扶持,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同步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农林特色产业,建立“扶贫车间”促进就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搬迁后续管理,确保搬迁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一、健全政策支撑

(一)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等九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搬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积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依托当地种养条件,整合生产要素,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扎实做好光伏产业。在条件适宜的扶贫搬迁地区,以村级光伏为重点,推进光伏产业扶贫。三是积极发展林草产业。在扶贫搬迁地区发展木本油料、森林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建设特色林果种植基地。四是创新发展旅游产业。深入实施乡村旅游工程,引导和支持开发搬迁贫困人口参与度高、收益面广的旅游项目,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五是大力推进家庭手工业扶贫。因地制宜发展家庭手工业,促进搬迁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包括积极推动服装加工、箱包制作、电子配件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安置地建立“扶贫车间”,带动搬迁贫困户,特别是“半劳力”、“弱劳力”等在家门口就业。六是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支持向社会征集电商扶贫项目,推介特色网络商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大保障支持力度,确保搬迁贫困户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

(二)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等11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意见》。围绕完善配套项目,加强“两区同建”,有序推进“农民变市民、村委会改居委会”,加强移民社区建设和后续管理等方面,明确了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深入开展,努力提升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不断增强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等四部门下达《河北省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今年2月份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同时下达年度计划,对2019年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在建设安置区住房的同时,同步完善配套设施,以“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为目标,依托安置区现有资源,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

目前我省制定的相关政策加大了对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突出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和就业支持是确保贫困户搬迁后“稳得住”的关键,一是强化项目支撑。加强易地搬迁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管理,谋划了一批产业扶贫项目,纳入县脱贫攻坚项目库,有计划组织实施。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引进的支持力度,确保后续帮扶健康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级政府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金融贷款和社会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三是严格落实优惠政策。为促进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等,对在贫困地区创业并吸纳一定比例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依法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受益。

三、确保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共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环节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攻坚合力。市级要切实发挥好督导协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搞好上下沟通、无缝衔接。县级要真正担负起组织实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加大组织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常态化监管巡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及早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地实施。

下一步,省扶贫办将积极配合协调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着力打好易地扶贫搬迁这场硬仗,确保搬迁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