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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45号建议的答复

2020-01-01 18:25:00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建议字〔2019〕20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45号建议的答复

张俊贵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扶贫脱贫工作的热心关注和热情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依靠内生动力,发展共享式脱贫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会同组织、民政部门加强村级组织干部培训,提高村级组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带富领富能力;组织部门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增强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将村级党的政治引领贯穿于决策、管理、服务和发展的全过程;开展好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小组建设,实现村级非公组织党的建设全覆盖。

二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研究制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深化农村资产资源清查,摸清村级家底,有效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土地经营权分离的有效路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合作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三是强化村级治理。按照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相关要求,实现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的目标,强化村民教育引导,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固定的宣传长廊,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和调动农民的内生动力。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发挥基层义务宣教员作用,利用文化墙、宣传栏、大喇叭等宣传设施,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内化为贫困地区群众的自觉行为和精神追求,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五是积极培树典型。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选树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持续深化李保国等重大典型宣传工作。近期重点是选树宣传孙国亮扶贫典型,通过举办报告会等形式掀起多次宣传热潮,为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奋发作为、攻城拔寨提供示范引领,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