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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出台脱贫攻坚纪律约束保障办法

2020-04-13 11:53:00 来源:河北日报

日前,邢台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邢台市2020年脱贫攻坚纪律约束保障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在省市考核、上级通报、媒体曝光、督查检查、月度考评等工作中,脱贫攻坚工作落后、排位较差、问题突出等责任追究情形,明确在识别退出、防贫防返贫、驻村帮扶等具体工作中出现问题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形式,为今年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按照要求,邢台市将对县(市、区)在省级相关考核中排名后十的,在市级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同类别排名中居于末位的,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月度考评中排名在后三位的;市直部门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在三分之一以上县(市、区)发现同类问题的,市直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发生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的;市直部门或县(市、区)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下发的单项工作通报中排名后三分之一的,在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驻市督查组的检查中被发现问题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行业部门发现问题或被市级以上领导点名批评经查证属实的等10种主要情形,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包联帮扶的县处级干部、市直单位派出的驻村工作队队长的责任,对其予以通报、约谈、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