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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0-06-17 08:55:00 来源:国务院扶贫办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21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38号)要求,2019年度中央安排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县实施扶贫项目资金2.8亿元。根据2019年我省脱贫攻坚实际,确定行唐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武强县、张家口市崇礼区、平山县、阜城县、盐山县、承德县、阳原县、沽源县、赤城县、阜平县14个县为2019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项目实施县。

截至2020年5月底,14个项目县中12个县项目已全部竣工。其中,使用14319.66万元用于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占51.14%;使用1878.05万元用于改善贫困村环境与公共服务设施,占6.71%;使用11665.97万元用于发展产业,占41.66%;剩余资金136.32万元,计划重新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占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