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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495号建议的答复

2020-09-03 19:00:00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樊中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巩固提升脱贫出列县脱贫成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推进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脱贫出列贫困县脱贫成果,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16号),明确实施农业农村振兴、基础设施升级和精准脱贫攻坚等十大工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一减四增”任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坚持特色化、品牌化、产业化、专用化主攻方向,延伸产业链条,大幅提高农业附加值,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加大农村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等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县(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给予补助。持续深化20项民心工程。以补齐县域交通、水利、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短板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强化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适度超前、配套完善、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县域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二、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2018年9月,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扶贫脱贫〔2018〕30号),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坚持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并重,建立健全市级领导包联非贫困县机制,加大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自2019年度起,省级安排财政扶贫专项预算时,在确保贫困县现有到县扶贫资金稳步增长基础上,对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人口按相同标准分配。脱贫攻坚期内非贫困县可参照贫困县做法,根据实际需要统筹整合部分省级及以下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同时,改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将非贫困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持续改善。

三、深入做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资金保障

不断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省财政厅主动站位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定,统筹省级财力,优先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并保持增长。2019年安排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5亿元,增长36%;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66亿元,增长26%,已全部下达市县,支持脱贫县加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为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资金保障。统筹解决好非贫困村支持问题。深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完善整合资金使用,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已经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县(主要是脱贫摘帽一年以上的县)可统筹安排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已正式公布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在所有贫困村都已正式出列的前提下,可统筹安排用于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在符合整合资金使用范围下,重点支持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的扶贫产业项目、比照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且贫困群众受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着力提高脱贫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省交通厅高度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十三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交通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一是2016年在大幅提高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省级补助标准基础上,对贫困地区补助标准再提高30%;二是2017年在普通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基础上,对深度贫困地区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至50%,并于2018、2019年每年安排省级燃油税资金20亿元,较2017年提高3倍,专项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三是与各县签订共建协议,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各县开展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十三五”以来,交通厅累计争取中央资金和安排省级资金约125亿元,里程约2.8万公里,其中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约108亿元,里程约1.7万公里;期间,累计向魏县安排资金约3.6亿元,里程约469公里,全省处于前列。下一步,交通厅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快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年内完成新改建1500公里,确保圆满完成交通扶贫目标任务。

(二)医疗卫生方面。一是高水平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基础设施改造、基本设备配备、服务能力提升,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79所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97所县级医院(含非贫困县)责任落实,切实提升贫困地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二是深入推进县域医联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印发《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冀双创双服办〔2020〕10号),推动落实医联体人财物统一管理和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推进全省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逐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融合、急慢分治、上下贯通的整合型服务体系。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水、电、暖、气、通信等运维费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按照“保重点、保必须”原则,结合地域特点和自身财力,由县级财政给予适当保障。三是完善基层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进、出、管、用”及报酬待遇、养老等政策落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和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鼓励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向下延伸,为基层培养名中医传承人。做好药品使用监测,完善基层常用药品配备政策,保障基层药品供应。

(三)文化旅游方面。省文化旅游厅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近三年,共争取国家旅游发展基金1.81亿元,其中,1.31亿元下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支持贫困县资金占全省总额度的72.37%。三年来,累计安排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5亿元,支持全省贫困县深入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完善与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大大增强了贫困地区旅游资源的整体吸引力,显著增加了贫困地区游客数量,推动了当地旅游业发展,促进了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此外,文化旅游厅从2016年开始实施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项目,累计安排1.06亿元,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采购文化器材设备5480套,2020年可实现贫困村文化活动室设备配发全覆盖。下一步,针对提出的建议,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脱贫不脱政策,2020年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继续优先向贫困县倾斜,进一步提升我省贫困县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加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2020年该厅将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经费3342万元下拨各贫困县,由各贫困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集中采购配发。

(四)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省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引导各市、县和单位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老旧小区健身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残疾人体育健身工程、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健身工程、省直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基地等建设,全省建设各类体育设施1700处以上,进一步提升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