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前批)的
公 示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省财政厅已于近日提前下达了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长期。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反映。
联系人:蔡宝锋
电话:0311-87807017
邮箱:fpbghzjc@163.com
附件: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