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支持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来源:河北新闻网 时间:2021-04-02 11:58:31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河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河北省太行革命老区属于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和晋冀鲁豫根据地的核心区域,共涉及全省27个县(市、区),大部分为欠发达地区。河北省将通过夯实老区振兴发展基础、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措施,支持革命老区在新发展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让革命老区人民逐步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太行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到2035年,太行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夯实老区振兴发展基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其中,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优先支持将革命老区县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健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精准实施金融支持、产业奖补、职业培训、防贫保障等帮扶措施,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30%以下“空心村”治理。落实符合条件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

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方面,实施县城建设品质提质升级行动,支持平山、武安、涉县等革命老区重点县城提升功能,建设一批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提升县城管理水平。

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其中,支持将革命老区公路、铁路、机场和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具备条件后尽快启动建设,促进实现互联互通。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方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粮食、现代种业提升等工程。对革命老区内的原国定贫困县,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做优做特山地特色农业,重点扶持发展顺平—平山—井陉—内丘苹果产业带、赞皇—临城—涉县核桃产业带、信都—内丘酸枣仁产业带、阜平—曲阳—行唐—赞皇大枣产业带、蔚县—曲阳—行唐—灵寿—平山—井陉—临城—武安小杂粮产业带。

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弘扬传承红色文化,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其中,支持革命老区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并积极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把红色资源作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生动教材,围绕革命历史创作一批文艺作品,按照国家教材使用要求,将红色经典、革命历史纳入中小学教材,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实施《河北省太行山高速公路沿线绿色产业带发展规划》《河北省太行山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河北省太行山区乡村振兴、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从财政金融、土地资源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科学分配使用中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革命老区民生事业加快发展。根据政府债务风险情况,在分配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时适当向革命老区县予以倾斜。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等。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支持重点革命老区县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对革命老区列入国家、省有关规划和政策文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并按规定加大用地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