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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加强农村就业帮扶!​河北五部门最新通知来了

2021-07-05 20:05: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6月29日讯(记者宋瑶)记者获悉,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多措并举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或劳务输出带头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跨省(市)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优先留用脱贫人口,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以品牌带动产业发展,以品牌促进就业增收。

二是拓宽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或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供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企业、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已享受过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人员除外)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优先为自主创业脱贫人口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房屋物业水电费补贴。支持脱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三是优化服务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优化个性化、多样式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支持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更好就业创业。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按比例安排就业机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吸纳搬迁群众就业。适当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最大限度稳定就业规模。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促进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乡村振兴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明确任务分工,突出目标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形成推进合力。保持就业帮扶各级工作协调机制、工作专班以及驻村工作队、服务队等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就业帮扶支持力度。

政策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