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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11-17 13:30:00 来源: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一、《实施意见》的编制背景

按照农业农村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国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过渡期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包联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集中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起草了我省《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省《实施意见》共包括3个部分、15项政策措施,与国家《实施意见》对比,增加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内容。第一部分,强化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就做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工作提出要求。第二部分,集中多方资源,强化政策支持。提出具体支持政策,重点加大省级财政、金融、土地、干部人才、项目、生态、社会帮扶等支持力度,从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方面提出帮扶措施。第三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重点做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开展监测评估等3个方面的工作,为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