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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11-18 09:55:00 来源: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一、《实施意见》的编制背景和过程

农业农村部等12部门印发《实施意见》后,时清霜副省长批示:请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根据国家《实施意见》中“对各地自行确定的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由各地统筹资源力量进行重点帮扶”的工作要求,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省乡村振兴局成立文件起草工作专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25个省直部门,研究起草我省支持政策。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我省《实施意见》共包括3个部分、15项政策措施,与国家《实施意见》对比,增加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内容。

第一部分,强化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就做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部分,集中多方资源,强化政策支持。提出具体支持政策,重点加大省级财政、金融、土地、干部人才、项目、生态、社会帮扶等支持力度,从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方面提出帮扶措施。

第三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重点做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开展监测评估等3个方面的工作,为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