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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2021-11-30 15:22:09 来源: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组织落实国家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省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省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工作;负责京津冀扶贫协作和省内经济强县对口帮扶贫困县工作。

(八)负责协调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九)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十)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承担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