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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制定出台河北省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进方案

2022-05-09 15:26:11 来源:河北普法

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根据中央宣传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河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有关要求,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法宣办联合制定印发《河北省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进方案》。

明确培养数量目标

《方案》明确,2022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每个行政村不少于3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任前培训和上岗,在使用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工作机制。2023至2025年,逐步扩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到2025年底前,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开展“燕赵巾帼法律明白人”培养,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市可根据本地乡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定“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鼓励有条件的村适当扩大“法律明白人”培养规模,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规范培养程序步骤

《方案》指出,要结合实际,有重点、有步骤、分批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严格按条件和程序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注重培训使用,强化动态管理。

遴选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参照《规范》中明确的5个基本条件和10类对象,本着“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确定拟任“法律明白人”人选;任前培训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并组织上岗考核;经考核合格、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的可安排上岗,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指导所在村在公共场所以显著方式公布名单,并报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日常培训、使用和管理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提出培养工作要求

《方案》要求,要把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等工作中,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工作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培养工作有序开展、有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规范》工作要求,既要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要将培养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为“法律明白人”履行工作职责、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平台保障。充分把握“法律明白人”属于志愿服务工作导向,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为“法律明白人”发放一定的工作津贴;要及时总结培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培树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宣传“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