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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544号提案的答复

2022-08-11 10:51:08 来源: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张腾飞委员:

首先,感谢您和贵公司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热心关注和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兴城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提案收悉,结合省直各有关部门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针对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方面的建议,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旅游厅提出了答复意见:一是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五定”(即定村镇等级、定村庄类型、定村庄布局、定乡村规划单元、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增减变化量)为重点,优化县域村庄布局,编制县(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各市市辖区和县(市) 均已完成阶段性成果。在完成2019年358个村庄规划试点基础上, 择优推进38个省级“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试点示范,制定出台《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 土地利用实际,在补齐村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解决村民住房需求、

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要求。目前,全省15229个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二是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空间。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冀自然资发〔2021〕37号),明确规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地类型、建筑高度、乡村风貌等前提下,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保鲜存储、电子商务等 农村产业。三是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为引导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规范发展,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北省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导意见》。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闲置宅基地有序流转和退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有效路径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四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民宿建设和经营,积极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村委会+农户”“政府+公司+农户”等模式。通过政府和企业引导,积极探索租赁、置换、流转等模式,多措并举盘活农村闲置农房、村集体用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采取资产租赁、资金入股、旅游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贫困户积极参与民宿的经营与服务,提升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持续加强人才培育。河北有近2000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是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途径。针对您提出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培养”方面的建议,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提出了答复意见:一是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2014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改革文件,基本建立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体系。在户口登记上,2003年我省取消了农业、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城乡居民户口,基本形成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根据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和县级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全面放开落户条件;300万以上的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将基本落户条件由“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放宽到“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并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条件。雄安新区和首都周边的廊坊市市区等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城镇落户条件。二是在专业建设上向涉农专业倾斜。在全省建设了以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专业为代表的高职骨干专业群,在青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29所学校建成现代农业技术等22个骨干专业点和特种动物养殖等12个特色专业点。为高素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三是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2014年以来,依托国家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累计投入项目资金7亿元,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225个,实习、实训基地317个,培训高素质农民30.6万人。四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结合农业生产特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以及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有针对性地做好综合素质、产业技能、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内容的培训。在河北科技工程学校等2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各试点学校围绕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设置培训项目。自2016年以来累计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38万人,开发了食用菌生产技术、板栗栽培技术、中草药种植技术、农村电子商务等25个培训包和一批培训教材。

三、不断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切实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2018-2021年投入财政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资金491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284亿元,省级资金162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以及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针对您提出的资金和金融方面的建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了答复意见:一是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多措并举指导督促市县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投入。研究制定我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具体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建立市县台账和统计分析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收支核算口径,引导市县建立土地出让收入统筹调剂使用机制,保持合理节奏,逐步加大农业农村投入,确保全省及各市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38%,同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8%。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支持市县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研究支持农业信贷担保发展政策,进一步降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引导和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更多的投向乡村振兴,稳步做大全省业务规模。统筹各类财政资源向乡村振兴倾斜,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作用,支持市县在大专项范围内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推进县域乡村振兴里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培育县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巩固拓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示范建设成果。二是优化农业产业财政支持政策。对补贴类资金政策,明确政策目标导向,围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对补贴对象、标准、方式、环节、程序和资金来源,进行统筹规范。对生产补助类资金,围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特色产业效能、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等,对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政策、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政策、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治理补助政策,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进行集中统筹、政策集成、形成合力,构建完备的农业产业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三是构建农业农村公共设施投入和运维机制。围绕农业生产领域、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适时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确各级财政的投入责任,进一步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推进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受益农民采取投工投劳方式参与工程建设。支持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突出高标准农田、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环节,探索引入项目建设质量和后期维护保险,建立省级政策引导、县级适当安排、保险机构长期负责的多方共担的管护资金筹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统筹运用信贷担保、基金等多种工具,通过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实现主体多样化、运行市场化、筹资多元化。四是持续强化金融支农服务。按照“政府引领、部门协同、人行主推、金融机构主办”的总体思路,加大政策引领、金融配置、要素整合,以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信贷产品、更全的涉农服务、更优的金融环境,促成金融服务农业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立金融支农机制。发起成立涵盖政府部门、银行、保险、农担公司等20多个单位的金融支农工作机制,搭建完善省级金融支农工作体系。创新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对省农担公司的考核担保代偿率年度目标由3个百分点提高至5个百分点,加速业务拓展,2021年省农担新增担保项目5909个、担保金额24.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和20%。活体抵押贷款试点成功落地。争取到建总行活体奶牛抵押贷款试点,10月份投放“牧场奶牛贷”210万元,标志我省首笔以活体抵押物的信贷业务成功落地。深入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地押云贷”金融产品已授信客户884户,授信金额达3.5亿元。会同农信社继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省已建档农户650.4万户,评定信用村16311个,评定信用乡(镇)261个,2021年全省农信社系统新增“双基”共建客户贷款245.75亿元。持续推进“裕农通”平台运营推广。建成4.8万个“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点,布放智能互动触摸屏1万余台,入驻企业2.3万家,贷款25.9亿元。积极推进“信贷直通车”。为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的信贷服务,已授信209笔,金额1.08亿元,户均51万元。农业特色保险取得初步成效。安排试点资金1500万元,为41.7万亩特色种植、2300万棒食用菌提供近5.82亿元的风险保障,全省主要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74.8%。

下一步,省直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一是统筹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优化村庄布局,集约节约用地,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支撑。二是继续推进宅基地改革。抓好国家级试点县试点工作,省、市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支持,制定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并在试点村先行先试,力求实现突破性进展。三是继续加大金融支农工作力度,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支持力度,撬动金融资本支持农业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农村金融服务专员”制度,实现对全省乡镇和行政村涉农金融服务全覆盖,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推动政策性金融支农试点,探索符合我省农业农村实际需求的支持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四是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完善农村地区落户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继续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扎实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聚焦乡村振兴战略,为参训农民量身打造精品课程,优化充实优秀师资库,努力培育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