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概况 政务公开 专题专栏 互动交流

邢台市六项举措强化脱贫攻坚保障能力

2018-07-12 19:13:00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今年以来邢台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教育、住房以及驻村管理水平,确保2020年国家现行标准下全市所有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落实贫困户低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对目前全市所有在册的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要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供养。严禁以保人替代保户、以农村低保替代农村特困供养。对今后新纳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同步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

将贫困人口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95%以上。在现有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医疗保障救助比例达到95%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及住院治疗时,定点医疗机构要100%使用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严禁违规推荐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因病情需要,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要报经院长批准,发生的费用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负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门诊慢性病(病种按省人社厅规定执行)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费用,经“三重保障措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帮扶后,实际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5%的部分,由贫困人口所属县市区财政负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市内各级定点医院住院的,经“三重保障措施”帮扶后,实际报销比例仍达不到95%的部分,由贫困人口所属县市区财政负担。

、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无障碍入学。在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高中、中职、高校 “三免一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大学生励志成才”专项资助政策和专项补助政策,小学生、初中生每年补助500元、600元,普高、中职、高校每年补助800元。对在落实好以上资助政策后,仍有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兜底解决,确保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学生无障碍入学坚决防止因学致贫。

全面完成全市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对列入D级危房改的贫困户在中央和省补贴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兜底,不让贫困群众分担一份钱,确保今年10月底让现有1293户D级危房贫困户全部入住新房。

五、将驻村帮扶成效与派出单位精神文明奖挂钩。为进一步提高帮扶精准度和贫困群众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出台了《关于市派扶贫脱贫驻村工作队的考核办法》,将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考核细化为7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考核得分按40%权重计入市文明办综合考核评分,作为评定派出单位文明奖发放标准的主要指标。

加强非贫困县扶贫机构建设。针对非贫困县扶贫力量薄弱的问题,要求10个非贫困县(市、区)切实加强扶贫机构建设,建立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专班,安排固定办公场所,安排至少1名正科级干部专职扶贫领导工作,至少配备8-10名专职扶贫工作人员(不含扶贫专班主任、副主任),确保扶贫工作有人抓、有人干。(根据邢台市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