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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2019-01-18 13:09:00 来源: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提案字〔2018〕30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答复

刘毓韬委员:

您提出的“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对全面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扶贫办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已开发建设了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并于20184月底正式全省上线运行,扶贫开发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建立扶贫数据共享机制。为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推进省直相关部门扶贫数据横向贯通、互联共享,利用行业部门数据进一步甄别贫困户,及时剔除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提高贫困户精准识别率。对需要公安、住建、人社、卫计、教育、民政、工商等相关省直部门提供的扶贫数据清单进行了初步梳理,并且征求了相关省直部门意见,目前已经获取公安、住建、人社等9个省直部门的扶贫基础数据,正在研究制定《河北省扶贫数据共享机制》,实现行业部门扶贫数据的动态化、常态化共享比对。

二、完善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在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已建成的扶贫对象监测分析、项目资金管理、社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扶贫成效、扶贫绩效考核、脱贫攻坚指挥、综合办公八个功能模块的基础上,增加行业部门扶贫数据核查比对功能,通过省直行业部门间的扶贫数据,在平台后台实现对贫困人口是否有商品房、机动车、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财政供养人员等情况的筛查,将核查后的结果在平台前台进行呈现,通过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情况核实,确定剔除的贫困人口,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精准度。

三、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为确保扶贫数据的安全使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非法使用,对扶贫数据共享的相关省直部门签订数据保密协议,压实扶贫数据保密责任。同时,针对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的不同账号设置相应权限,仅部分管理用户账号可查询相关行业扶贫数据,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加强对管理用户账号使用人员的安全保密知识的培训教育,从各个方面保障扶贫数据的安全使用。

20186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