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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答复

2022-08-11 10:43:27 来源:河北省乡村振兴局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答复

金旭东代表: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热心关注和鼎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号),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等部门持续抓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持续抓好产业帮扶。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将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实现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四个农业”及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不断巩固拓展产业帮扶成果。一是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以科技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为引领,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布局,引导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品种,补短板、强弱项,每个脱贫县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集中打造“一主两辅”农业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带动广、增收强的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杂粮杂豆、水果和肉牛、肉羊、家禽等产业。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把提高科技含量作为关键性举措,坚持到村到户到项目,持续提升脱贫地区科技服务水平。保持五级技术服务体系不变,完善五级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人员队伍,采取专家技术人员包县、包基地、包园区、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形式,瞄准产业关键环节,开展科技服务。三是强化龙头培育。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脱贫中的突出作用,扩规模、强素质并重,实现由主体带动全覆盖向高收益带动转变。开展监测提升活动,组织经营培训和业务指导,强化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经营主体服务水平。

二、持续抓好就业帮扶。一是深化劳务协作促进输出。持续巩固京津冀劳务协作,积极扩大劳务协作范围,努力拓展劳务输出渠道,加强省内结对帮扶,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二是扶持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严格落实《河北省精准扶贫车间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数量和比例有关规定认定帮扶车间,鼓励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疫情期间稳岗补贴。三是规范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道路绿化管护、安全治安巡逻、森林防护等工作,开发治安巡逻员、道路清理员、公路保洁员、护林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就的弱半劳动力。规范日常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岗位情况清、在岗人员清、工作时长清、补贴情况清”。四是发挥资金支持作用带动就业。延续支持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及时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引领等创业帮扶,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