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办理结果(15个)
1.关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深度贫困县同步脱贫的建议(1020号)
2.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升农村水平的建议(1087号)
3.关于优化扶贫资金使用的建议(1222号)
4.关于加快我省保险法人企业发展的建议(1319号)
5.关于如何加快完善、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确保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完成的建议(1408号)
6.关于加大扶贫工作中对非贫困县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1435号)
7.关于完善脱贫机制 坚决打赢河北省脱贫攻坚战的建议(1450号)
8.关于推动杂交构树综合利用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议(1469号)
9.进一步推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1474号)
10.关于加大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1475号)
11.关于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1678号)
12.关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1684号)
13.关于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方面的建议(1748号)
14.关于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商业保险保障的建议(1774号)
15.关于精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互相支撑的建议(1866号)
2018年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办理结果(15个)
1.关于精准扶贫中加强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建议(29号)
2.关于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63号)
3.张家口坝上地区脱贫攻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126号)
4.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建议,进一步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243号)
5.关于支持承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256号)
6.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296号)
7.强化合作扶贫,促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303号)
8.关于做好当前扶贫工作的建议(310号)
9.加快立法 规范管理 扎实有序推进我省扶贫工作(364号)
10.关于我省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建议(372号)
11.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489号)
12.关于统一设计填报扶贫领域数据报表的建议(515号)
13.关于加大我省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的建议(516号)
14.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536号)
15.对河北省扶贫脱贫工作的几点看法和建议(625号)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建议字〔2018〕20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435号建议的答复
刘君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贫工作中对非贫困县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扶贫脱贫工作的热心关注和热情支持。您指出的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很有帮助。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对非贫困县资金扶持力度。目前全省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非贫困县115个,为加大对全省非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2018年省扶贫办安排到非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21300万元(2017年支持非重点县资金12000万元),比2017年安排到非贫困县资金增长了77.5%,省级安排到非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显提高,并逐年缩小贫困县与非贫困县扶持资金额度的差距。
二是将贫困程度较深的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最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统筹解决好对贫困程度较深非贫困村的支持问题,对一些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在规范履行识别程序的基础上,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并及时予以帮扶”。按照国家要求,为缓解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改变非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资金统筹使用问题,增加群众满意度,目前,我省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将贫困程度较深的非贫困村,在规范履行识别程序的基础上,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村并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6月15日
领导签发:王留根
联系人及电话:王广林 87807695 1301215590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财政厅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扶办建议字〔2018〕23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475号建议的答复
谷雪芬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扶贫脱贫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贫困地区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全局性大事来抓,先后出台《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承德市现有规模农业龙头企业87家,带动35012户97925名贫困群众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年增加收入超过1.2万元。
一、加大政策和项目支持。落实省《关于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承德地区有条件的贫困县申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大承德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用好1万亩扶贫专项用地指标,支持承德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二、加大财政资金、金融信贷支持。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财政资金入股方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项目,优先入股扶贫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对符合中小型企业标准的扶贫龙头企业,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范围优先予以支持。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实行差别化贷款贴息政策,引导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扶贫龙头企业可申请产业发展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并根据带动贫困户规模,享受差别化贴息政策,带动越多,贴息越多。各扶贫再贷款承贷银行,优先向扶贫龙头企业投放扶贫再贷款,并提供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扶贫龙头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费可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补贴。积极利用“金融扶贫板”为扶贫龙头企业开展金融创新、企业培训、转板上市等服务,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
三、加大人才技术渠道支持。大力组织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组建产业扶贫专家服务团,实现贫困县和扶贫产业科技专家全覆盖。支持承德地区加强与中国农大、河北农大等高校的合作,扩大平泉食用菌等品牌特色农业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支持承德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村电商资源对接,借助“9.26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平台,搭建对接桥梁,促进贫困群众农产品生产流通。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2018年6月15日
领导签发:李建军
联系人及电话:王广林 13012155900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商务厅、省科技厅。